中国数学会数学史分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纪要
作者:hmath 时间:2016-06-15
时间:2016年5月28日19:30—21:30
地点:东华大学人文学院404会议室
参会人员:陈克胜 冯立昇 韩琦 郭世荣 纪志刚 王幼军 徐泽林 邹大海
(邓明立原计划与会,后因单位事务缺席会议.5月30日将28日会议讨论议题与方案通过微信发给其他没有与会的常务理事,大家一致赞同会议讨论的结果)
会议主持:徐泽林
会议纪要:
一、讨论修订学会“章程”问题
本学会章程最初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根据上级学会中国数学会的章程制定的,到1994年又作了一次修订。此后20多年来我国社会发展、科技、学术、教育等状况也发生了显著变化,章程中某些条款已不适应目前形势。为了规范学会工作并适应当前学术发展的形势,常务理事会特提出对章程的修订。修订的根据主要依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数学会的章程。提议修订的内容如下:
(1)根据科协的规定,一级学位制定章程,二级学会不能另设章程,故改原来的“章程”为“工作条例”;
(2)原“章程”的第一章第三条“本会的任务”中的第8项:“编印《数学史通讯》”,改为“编辑出版《数学史研究》和编印《数学史通讯》”。
(3)考虑到高等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教育的普及,将原“章程”的第二章第四条有关申请入会资格的条件作了修订。
(4)原“章程”的第二章第八条中“本会暂时使用中国数学会数学史分会公章”改为“本会使用中国数学会数学史分会公章”。
(5)原“章程”第三章“组织机构”的第十二条中,把常务理事名额七-九名调整为15-19名,把副理事长名额一或二名调整为3-5名。
(6) 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中“全国数学史学会理事会即中国数学会数学史分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则同时组成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数学史学科委员会。”正名为“全国数学史学会理事会即中国数学会数学史分会理事会,常务理事则同时组成中国科学技术史学会数学史专业委员会。”
(7)删去原“章程”中的第三章第十四条。
这些修订意见将通过E-mail提交第九届理事会讨论,于2019年经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开始执行。
二、研议编辑出版学会刊物《数学史研究》
学会编辑出版会刊是学会学术活动的重要工作之一,会刊也是会员发表、交流学术研究成果的主要阵地。全国数学史学会作为二级学会一直未能创办正式的会刊,尽管也做了多种努力。会员学术研究成果一般发表于科学技术史、科学哲学、历史学等其他专业的杂志上,或者发表于专门的文集。20世纪八、九十年代由吴文俊主编的《中国数学史论文集》,在山东教育出版社出版,共出版4集。其停止出版后,继之李迪主编的《数学史研究文集》由内蒙古大学出版社与九章出版社共同出版,一共出版了七集。其第七集已易名为《数学史研究》,并为本学会与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所(现名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院)共同编辑出版。为延续该文集的编辑出版,并实现其将来申请刊号成为正式期刊的目标,学会第九届常务理事会提议,由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院牵头联系有关出版社,并向内蒙古师范大学申请资助,继续编辑出版《数学史研究》。现将其规划说明如下:
(1)文集(刊)名:《数学史研究》
(2)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3)主办单位: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院、中国数学会数学史分会
(4)出版经费:内蒙古师范大学支付主要部分,数学史分会以购刊形式补贴
(5)稿源:约稿、博硕士论文、自由投稿
(6)审稿制:二审制,主编录用、通报编委会
(7)学术顾问(以姓氏拼音序):
程贞一 道 本 郭书春 李文林 李兆华 林力娜 罗见今 小林龙彦
(8)主编:郭世荣
副主编:两名待定
(9)编辑委员会(以姓氏拼音序):
代 钦 邓明立 冯立昇 韩 琦 郭世荣
纪志刚 曲安京 汪晓勤 徐泽林 邹大海
(10)编辑部设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院,编辑部主任由张琪担任。
本次会议决定,下一集《数学史研究》将与2017年编辑出版,希望数学史研究生教学单位做好宣传与组稿工作。
三、议论制定召开第七届全国数学史与数学教育学术研讨会方案
本学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国数学史与数学教育学术研讨会(简称HPM会议),旨在推动数学史在数学教学中的应用。在李铁安常务理事的努力下,决定第七届会议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大连实验基地举行。李铁安老师提出了初步的筹备方案,本次会议在其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会议期限、会议主题与日程安排等建议,并落实了学术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的人员构成。
四、研议设立青年论文奖励
为鼓励全国数学史学会的广大青年会员积极投入数学史学术研究,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此次会议提议,学会开展“青年优秀论文奖”的评选活动。每两年评选一次,于HPM会议期间颁奖。设一等奖 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若干名。学会颁发奖励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办法见附件3.
五、提高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
目前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是60元/每届(4年),研究生会员、退休会员减半。这一标准是20世纪80年代制定的。由于一级学会中国数学会采取集体会员制,每分会分配一名理事名额,理事单位需每年缴纳1000元会费,因此,数学史分会每届(4年)需要向中国费支付4000元会费,另外本学会编印、邮寄《数学史通讯》也需要经费。目前编印、邮寄《数学史通讯》费用都由编印单位自行解决,故会费有所结余。考虑到即将给会员赠送会刊《数学史研究》,故决定增加会费标准。常务理事会提议增加为160元/每届(4年),研究生与退休会员减半,70岁以上会员免交会费。
六、学会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申请问题
本次常务理事会议议定,继续委托河北师范大学刘献军老师维护管理学会网站并希望进一步完善。同时,考虑微信平台的即时性与普及化,建议申请全国数学史学会微信公众号,以发布学会消息和提供数学史学术资源。